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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会官网入口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报告期,公司累计生产铁265.82万吨,同比下降1.59%;钢281.74万吨,同比下降3.49%;商品材278.05万吨,同比下降4.38%;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2.48亿元,同比下降13.04%;实现净利润1.52亿元,同比下降60.02%。
报告期内,公司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加强企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守住生存底线,坚持低成本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强化价值创造,强化效率提升,度提升产品品牌和服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控反弹”各项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了生产经营稳定、高效。
全面加强生产组织协调,铁系统以高炉为中心,优化配矿,精细管控,高炉实现稳定、顺行、高产,铁产量最大化;钢系统克服因疫情影响废钢断货等不利因素,及时调整铁水消耗,保证了炼钢系统稳定生产;轧材系统重点做好产线、品种结构优化调整。全力推动“两钢融合,钢轧联动”,以全链条的高产高效促进成本进一步降低,实现效益最优。
精准研判钢铁行业发展趋势,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低成本战略和低库存原则,持续对标对表,努力提高运营效率;持续优化流程,精细管理,加快推进“研产销服用考核”一体化平台建设;抓住钢材价格、利润相对较好的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年修后设备稳定顺行的有利条件,大力开展“节铁增钢”,效果显著。
顺利完成了4.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工作;首次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5亿元短期融资券获得批复,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为公司优化资金结构,保证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超低排放要求,公司克服疫情影响,持续推进90m2烧结机和原料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同时启动了以改善老区铁前系统生产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超低排放改造(一期)工程。
深入推进安全培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超前预防,着力推进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常态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点安全风险防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强化安全措施落实,迅速扭转和稳定了安全形势。
1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只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按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2、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按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
上述会计政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8人。会议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原料场改扩建工程工艺布置需要,公司决定将原料厂汽车受矿槽等固定资产报废拆除。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为27,458,024.24元,扣除累计折旧15,144,670.24元、固定资产预计处置收入740,600.00元后,预计净损失11,572,754.00元。
四、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铁蛋山采区-190m中段开拓工程项目”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国铁矿”)铁蛋山采区-115m以上铁矿石储量将于2022年3月结束开采,铁蛋山采区-190m中段开拓工程项目属-115m下一中段采矿接续工程,-115m至-190m的铁矿石可采储量为937万吨。为保持保国铁矿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铁精矿供应,公司决定同意保国铁矿实施“铁蛋山采区-190m中段开拓工程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新建-115m至-190m斜坡道,-190m运输巷道,卸载站,进风井、回风井、泄水井、管缆井、采区溜井,采区变电所、避灾、机车维修等硐室的掘进支护,机电设备的安装等。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工期为2.5年。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完成后,可进一步延长矿山寿命5.5年,可采出矿石量930万吨,可避免停产损失1.12亿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线年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处理调节利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线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钢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现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7,912,170.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087,829.73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6,600,000.00元后余款433,400,000.00元已于2020年4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会验字[2020]110Z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654,139.16元,累计收到扣除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收入1,001,681.7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2,747,542.58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712),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0年4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履行正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按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